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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云真人: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供热发展规划
发布时间:2024-03-08 02:46浏览次数:

  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供热发展规划》为北京市“十一五”市级一般专项规划。规划编制过程中,力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从促进能源、环境、经济协调发展出发,将发展与挖潜节能相结合,走内涵式发展道路,统筹城乡、共同发展,保障供热事业可持续发展。

  本规划以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(2004年—2020年)》为依据,并与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》等相关规划相衔接,提出了供热发展的指导思想、原则和发展目标,确定了供热事业发展的规划方案、重点工作和保障措施。

开云真人: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供热发展规划

  “十五”时期是北京供热事业发展的重要时期,供热已成为北京市重要的基础设施,在促进生产、环境治理和保证居民正常工作、生活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。

  “十五”时期,北京市供热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,初步形成了以集中供热为主导,多种能源、多种供热方式相结合的新的供热局面。

  截止到2004年底,北京市各种供热方式所占面积及比例详见表1—1。表1—1 北京市各种供热方式统计表

  “十五”期间,北京城市管网集中供热得到了高速发展。城市管网集中热源能力从2000年的4198MW,增加到5745MW,增长了37%;北京市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面积由2000年底的5012万平方米增加到2004年的8487万平方米,增加了69%;供热管网总长由2000年底的360公里增加到2004年的620公里,增加了72%,已在市区三环构建成环形干、支网络,基本具备了向中心区全方位供热的条件,并形成了科学、安全、稳定的供热运行保障体系。

  “十五”期间,全市区域锅炉供热及远郊区县供热有了较大的发展。全市区域锅炉供热面积已达32563万平方米,比2000年15118万平方米增长了115%;远郊区县2004年供热面积已达到8710万平方米,是2000年的2.5倍。

  “十五”期间,环保型及清洁能源供热为北京的大气环境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,燃气供热规模已居全国之首。2004年北京市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的天数达到229天,二氧化硫年均浓度首次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。

  “十五”期间,北京没有新建大型集中热电联产项目,致使原有热电联产热源已满负荷,热源建设已严重滞后于城市建设,热源供应与采暖需求矛盾日益突出,热源日趋紧张。

  北京供热用能是以煤炭和天然气为主,并依赖于外埠供给。2004年—2005年采暖季北京天然气的紧张,使城市供热用能问题凸显,能源供应日趋紧张,能源价格呈上涨趋势,城市供热的发展面临着人口、资源、环境和经济的多重压力。

  北京的供热是以单位后勤部门为主的运行管理体制,在全市3894个供热单位和5346处热源中,90%的供热单位和供热设施分散于不同行业、不同部门,掌控着北京近60%的供热资源。高度分散的管理体制,造成了全市供热资源管理分散、设施结构不合理、资源浪费严重。

  由于供热体制改革的滞后,特别是热价未理顺、欠费问题严重等原因,致使供热单位只能维持简单再生产,设施改造投入不够,设备年久失修老化,跑、冒、滴、漏严重和热能浪费现象突出,冬季供热设备事故率每年呈上升趋势,供热安全保障能力日趋下降。

  目前,全市单位建筑面积采暖能耗相当于气候条件相近发达国家的3倍;燃煤工业锅炉平均运行效率55%—60%,比国际先进水平低20—25个百分点;燃气锅炉平均运行效率80%,比国际先进水平低10个百分点。能源利用效率与国外差距明显,节能潜力很大。

  由于历史发展的局限性和天然气利用的分散性,在城市能源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的指导下,天然气大量用于局部、分散的采暖,而在新建供热项目的审批中,项目规划审批与供热管理存在相互脱节现象,致使全市的供热设施建设缺乏统一的行业规划指导,供热项目建设一定程度上处于盲目、无序的状态。

  现行供热的福利体制,造成用热主体和交费主体分离和错位,使欠热费问题日趋突出,供热企业运行与生存面临危机。现行采暖计费方式,热费与热量消耗无关,使供热单位、采暖用户、建设开发商缺乏节能的内在动力,难以形成供热节能机制,制约了供热事业的可持续发展。

  北京90%以上供热主体非企业化的运营模式,供热价格长期未能理顺和供热法规建设的滞后,使北京供热市场化的条件尚不成熟;供热运行质量、安全、服务的规范与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,将制约供热行业的正常、健康发展。

  以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,坚持以人为本,构建资源节约型、环境友好型的和谐社会;以建设部关于“继续发展和完善以集中供热为主导、多种方式相结合的经济、安全、清洁、高效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”为指导方针,以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颁布的《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》中“坚持节能优先,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”为核心,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供热体制。

  坚持统筹经济与社会发展、统筹城区与郊区发展,把促进供热行业全面发展、提高供热水平、满足人民群众供热需求放在重要位置。

  调整供热结构,加快技术进步,挖掘现有设施能力,推进供热节能改造,提高能源利用效率,促进能源、环境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,促进北京市供热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。

  以《北京城市总体规划》(2004年—2020年)和《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》为依据,充分分析北京市供热行业现状,注重与北京市能源、环保和土地利用规划相衔接,结合城八区和远郊区县不同的社会发展水平及重点发展区域的特点,确定以下规划原则:

  科学预测供热发展规模和用能需求,考虑社会经济承受能力和不同供热方式的特点,建立多元化的供热用能体系。在供热用能有限供给前提下,发展以城市热力网(热电联产)、燃煤集中锅炉房供热和燃气锅炉房供热为主,以地热、太阳能、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与可再生能源为补充的多种供热方式;逐步形成城市热力网、燃煤、燃气锅炉房等不同供热方式联网运行。科学有效保障供热安全,提高供热效率,促进大气环境质量改善。

  充分考虑供热用天然气、煤炭等能源供应情况,做好供热能源供需平衡;充分利用既有供热设施开展挖潜节能工作,降低供热能耗。

  本着“发展中整合、整合中发展”的原则,优先考虑利用既有供热设施,整合周边供热资源,满足发展需求;严格按规划控制建设新热源,新建热源与周边未来发展和整合相衔接。通过整合提高区域供热管理水平,实现供热资源的优化配置。

  加快供热体制改革步伐,制定相关配套政策。改革供热收费制度,逐步建立市场准入退出制度,规范市场秩序,促进供热市场化。

  完善和制定供热相关法规、规章和有关技术标准,对供热质量、安全、服务、准入、退出、价格等方面实行有效监管,依法行政,科学行政,促进供热有序发展。

  1.初步形成不同供热能源、供热方式互补的供热系统,有效应对能源供给变化,满足城市发展需求,提高供热保障能力。

  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能源发展及节能规划》中,给出2010年燃煤锅炉房供热用煤量为369万吨标煤。从煤炭生产及运输情况看,北京市供热用煤能够保障。

  按照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燃气发展规划》预测,2010年燃气供热用气量为34.6亿立方米。因天然气在北京市供热用能中占较大比例,供应渠道单一,其供给变化将影响全市供热的安全稳定。

  根据城市规划,2010年北京市总建筑面积为64500万平方米,其中居民和公建总建筑面积为59500万平方米,工业建筑5000万平方米。本供热规划主要考虑城市居住以及公建采暖,工业建筑供热由于受生产工艺影响,其供热用能纳入企业能源消耗。

  根据建筑面积预测、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%的规划目标及建筑节能标准,考虑“十一五”时期北京市供热节能改造程度,确定北京市2010年规划热负荷为32725MW,其中城八区为21818MW,远郊区县为10907MW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供热发展应在保证全市供热需求的前提下,加快大型热源建设,大力推进资源整合,积极发展城市热力网和天然气供热,广泛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,提高环保水平,鼓励应用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,合理应用电供热,限制发展燃油供热,从而推动供热方式的改变和供热能源结构的调整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应积极转变供热发展方式,走内涵式发展道路,挖掘供热资源潜力,对既有供热设施进行改造,依靠技术进步推进供热节能,提高供热设施保障能力,不断降低供热能耗,提高供热质量,实现“十一五”时期供热单位面积能耗下降,提升供热质量和安全水平,保证污染物排放明显下降的目标。

  在满足供热负荷需求基础上,确定出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各种供热方式供热面积及比例,详见表4—1。表4—12010年北京市供热方式规划供热面积统计表

  城八区以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、燃气供热、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为主,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供热为补充。在城市热力网覆盖区域发展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;完成中小型燃煤锅炉房改用天然气或接入城市热力网的改造任务,对大型燃煤锅炉房实施升级改造,提高环保水平,扩大供热能力,向周边地区供热;在非城市热力网覆盖区域发展燃气供热;条件适宜地区发展地热、太阳能、余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方式;平房区、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集中供热设施难以覆盖地区宜采用蓄能式、热泵等电供热方式。城八区各种供热方式面积详见表4—2。表4—2城八区各种供热方式规划供热面积统计表

  加大远郊区县供热资源整合力度,逐步整合10t/h以下燃煤供热锅炉房,发展大型燃煤锅炉房集中供热,推广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。对既有集中供热锅炉房进行升级改造,提高环保水平,扩大供热能力,向周边地区供热。

  亦庄、通州、顺义重点新城逐步提高清洁能源供热比例;通州新城加快三河热电厂配套热力管网建设,实现向通州新城供热;延庆县充分发挥地热资源优势,积极稳妥地发展地热供热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,规划确定亦庄经济开发区及远郊区县发展民用供热面积19830万平方米,各种供热方式的供热面积统计表详见表4—3。表4—3远郊区县各种供热方式供热面积统计表

  农村乡镇地区供热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,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。“十一五”时期,农村乡镇地区供热应因地制宜,深入研究和应用与农村地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供热方式,如太阳能、沼气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热方式。

  历史文化保护区的供热以天然气和城市热力网集中供热为主,受路由限制不具备管网敷设条件的,采用蓄能式、热泵等电供热方式。

  根据规划热负荷,测算出2010年全市燃煤锅炉房供热耗煤量为368万吨标煤,燃气锅炉房(含壁挂炉)供热耗气量为28.6亿立方米,能源供需基本平衡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,城八区主要新建太阳宫、郑常庄热电厂,改扩建华能、京丰热电厂等大型热源,建设奥运周边、公主坟西延等供热管线,进行供热资源整合和老旧管网改造、节能技术改造和热计量改造。在亦庄及远郊区县重点实施新建、改建大型供热锅炉房项目。

  通过资源整合、节能改造和应用清洁煤燃烧技术等措施,改造既有供热设施,与2004年相比,2010年供热燃煤锅炉烟尘排放将减少934吨,SO2排放减少2862吨,NOx排放减少5724吨,灰渣排放减少160778吨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,供热重点工作是发展、整合和节能,即加快大型热源建设,发展城市集中供热;推进供热资源整合,调整优化供热结构;开展供热节能,实施供热节能改造,做好新技术试点示范。提高供热保障能力,降低能耗和污染物排放。

  充分利用现有城市热力网资源,加快热源建设。建设太阳宫热电厂、郑常庄热电厂(第二热电厂易地更新)、华能北京热电厂二期燃煤扩建工程。继续保留“九五”时期规划预留热源用地,着手进行新建热源厂的选址工作,平衡大型热源布局,为远期规划做准备。对城市热力网进行必要的连通和加密,对薄弱管段进行改造,优化热网结构,增强热网输送能力。

  实施供热资源整合,提高供热安全和保障能力,提高供热系统的调控水平和管理水平,降低运行成本,弥补供热资金不足,提升供热设施环保水平,促进大气质量的改善。使供热结构得到优化,供热质量得到提高。

  供热资源整合的主要任务是逐步取消城八区20t/h以下和远郊区县10t/h以下燃煤锅炉房,对城八区20t/h以上大型燃煤锅炉房和远郊区县10t/h以上20t/h以下的分散锅炉房进行整合。2007年前选择翠林小区、宝能锅炉房以及昌平、顺义等新城地区条件成熟的项目进行试点示范,为下一步全面推动供热资源整合奠定基础。

  按照2010年供热单位面积能耗降低10%的规划节能目标,供热节能的重点工作包括建筑围护结构节能、老旧供热设施改造、供热系统节能和管理节能四个方面。

  根据《北京市“十一五”时期建筑节能发展规划》,“十一五”时期完成25%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。对新建建筑加强监督,全面执行建筑节能标准。

  以供热管网为重点,定期排查,对超期服役的供热管网、存在安全隐患的管线、被占压的管线更新、改造,避免出现跑、冒、滴、漏等现象。改造措施包括更换管道、重新保温、更换阀门、补偿器等附件。

  统筹考虑供热热源、室外管网、室内系统的节能。逐步改造既有燃煤、燃气供热系统,全面推进供热节能工作。

  加强供热系统调节,实现按需供热。加强锅炉燃烧系统的调节,实现锅炉的高效清洁燃烧。安装具有气候补偿功能的锅炉(热力站)集中控制系统,实现锅炉(热力站)的按需供热。办公楼等公共建筑根据使用时间分区分时段供热。应用省煤器、天然气烟气冷凝热回收等技术,加强锅炉烟气余热的回收利用,提高热利用效率。加强供热系统水的软化处理,满足水质要求。根据管网实际运行特性,合理选用循环水泵,降低输配系统运行能耗。改善供热管网调节,在供热系统中加装水力平衡阀等管网调控装置,减少过热损失,避免采暖用户的冷热不均。

  计量供热。在供热系统中设置热计量装置,室内系统加装温控装置,提高供、用热双方的节能意识,促使供热单位积极采取措施节能运行。

  通过供热节能改造试点示范,研究提出锅炉供热的节能评估标准、方法,优化供热节能技术,制定供热运行管理相关规范和标准,对供热单位人员进行节能培训、宣传和指导,提高供热单位运行管理水平。

  制定供热节能激励政策,促进供热行业节能。制定有关供热节能法规政策,建立供热系统能耗监测体系,加大依法节能管理与执法的力度,推动节能评估和审计工作。锻炼和培养供热节能服务、评估队伍,指导供热单位制定科学有效的节能改造方案。

  实行供热计量收费,本着先易后难、循序渐进的原则,进行热计量收费试点示范,积极推进热计量收费工作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,积极开展节能、环保先进技术应用的试点示范,进行新技术推广应用,依靠科技进步促进供热行业可持续发展。

  推广应用洁净煤供热技术。深入研究煤的洗选加工转化等燃烧前煤炭净化技术、洁净燃烧技术、尾部烟气净化技术,实现燃煤的高效燃烧与达标排放,减少污染物排放。

  继续研究供热节能新技术和热计量技术。进一步研究锅炉节能控制技术,根据热负荷变化及时调整锅炉出力,实现按需供热、节能运行。研究发展管网运行调节的智能监控技术,推广变频泵、水力平衡阀、流量调节阀等调控设备。推广直埋预制保温管等供热管网敷设技术。加强散热器、辐射采暖板等末端散热装置研发,提高散热性能。加强热计量技术研究,推广应用准确、方便、耐用、造价低的计量仪表与调控设备。

  积极研究利用太阳能、地热、生物质能、垃圾焚烧、电厂循环冷却水余热、城市污水废热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供热,开展试点示范。

  强化新时期规划的职能定位和作用,突出规划的战略性、宏观性、政策性和操作性,在现有规划基础上,进一步深化供热规划,切实做到按规划发展、安排审批项目。按照供热发展规划,对新建、改建、扩建供热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和管理。政府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将规划审批与行业监管相结合,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,对供热项目的前期规划、立项、设计、施工、竣工验收等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,使供热设施建设按照规划有序发展。

  实现“十一五”时期发展规划目标,面临的主要任务除大型热源建设外,还有供热资源整合、供热系统节能、供热计量、老旧供热设施改造等重点任务,应通过试点示范制定相关配套政策,鼓励和引导各方积极参与到供热节能及项目改造中,推动项目的按期实施。其中项目保障资金落实到位是关键,需要多渠道、多元化筹措资金,政府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。

  以确保城镇供热安全为目标,采用先进技术设备,运用经济、行政、法律手段,建立以既有集中供热设施为基本支撑,多种能源互为补充,多热源联网,各供热单位协作的城镇供热保障体系;建立以供热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。

  强化各级政府和供热单位的供热危机管理意识,按照“属地管理”原则,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、信息快速反应机制、事故抢修抢险机制、应急救助保障机制,进行必要的燃料储备、抢修抢险物资储备及必要的供热保障资金储备。

  建立供热安全运行保障机制。调整供热结构,减缓供热能源供需矛盾。加快大型热源建设,进行必要的管网沟调;更新改造老旧管网设施,解决占压管线问题,依靠科技进步提高管网安全运行监测水平,消除安全隐患;推进供热系统节能,降低燃料消耗,缓解供需矛盾;整合供热资源,供热联网运行,应对能源供给变化,切实提高供热设施的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可靠性。

  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。针对冬季突发的供热用天然气、煤炭、油、水、电等能源短缺状况,对设备设施故障和持续低温天气等自然灾害,根据其影响程度,设立不同级别预警,制定相应应急响应预案,迅速有效进行处置,尽快恢复稳定正常供热。

  加快城镇供热商品化、货币化,将采暖补贴由“暗补”变“明补”,将保障低收入等特殊群体采暖问题作为重要内容,研究制定相应补贴政策。加强供热计量,推进按用热量计量收费制度。完善供热价格形成机制,培育有利于节能的供热市场。加强供热行业监管,制定和完善供热法律法规,建立供热市场准入退出制度,对供热市场准入、退出、价格、质量和安全等实行有效监管,规范供热市场秩序,促进供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。

  建立公开、公正、公平和科学的供热价格体系和合理的调价机制,保障供热单位正常运营,培育和发展供热市场,创造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,促进供热的社会化、市场化和集约化经营,推进供热收费制度改革,实现城镇供热事业的健康发展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。

  “十一五”时期,应转变政府职能,强化政府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。改进管理,创新管理制度,改进公共服务方式,创新公共服务体制,提高效能。加强行业基础研究工作,数字清,情况明,充分运用现代信息管理技术,完善供热行业基础数据资料,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,建立健全供热行业标准规范,逐步实现供热管理的信息化、标准化、规范化。

  以提高全市供热保障能力为中心,积极探索城市供热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的路子,将供热体制改革与供热行业管理有机结合,创新工作机制,鼓励行业协会供热规划、中介组织、科研机构、公众等社会各方积极参与,全面提升供热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,逐步建立供热长效管理机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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